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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厚赏自首盗》赏析

【原文】

曾巩厚赏自首盗

曾巩知齐州①,其治以疾奸急盗为本。属民为保伍②,使讥察③其出入,有盗则鸣鼓相援。每发,辄④得盗。有葛友者,名在捕中,一日出首,巩饮食冠裳之,假以骑从辇⑤,所购金帛随之,夸徇⑥四境。盗闻,多出自首。巩外自章显⑦,实欲携贰其徒⑧,使之不能复合也,自是外户不闭。

(《益智编》)

注释:

①知齐知:担任齐州知州。齐州,即齐州济南郡,治所在今山东济南历城。

②保伍:古代民人五家为伍,又立保相统摄。

③讥察:即“稽察”,考察。《宋史·曾巩传》作“几察”。

④辄:就。

⑤假:借。辇:载运。

⑥夸徇:夸耀示众。

⑦章显:显扬。章,通“彰”。

⑧携贰:离心,有二心。

【译文】

曾巩担任齐州知州时,他的治理方法是以痛惩奸邪重治盗贼为根本。他命令百姓们建立起保伍组织,让他们查问陌生人的出入情况,发现有了盗贼就敲响锣鼓以便附近百姓前来援助捕盗。每逢行动,总能捕获盗贼,有一个叫葛友的盗贼,他的姓名也列在追捕名单上,有一天他投案自首了,曾巩赏了他衣服饮食,借了车马给他,让他随身带着购买物品的金钱,在四乡漫游夸耀。其他的盗贼听说这件事后,纷纷出来投案自首。曾巩在外表上看来好像是对此予以彰扬显示,而实际上他却是想分裂盗贼的队伍,使他们再也不能聚合起来。从此以后齐州辖境内晚上睡觉时用不着关上外面的大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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