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剧情赏析

没有人能笑着从这本书里出去。他讲一个叫福贵的老头,一辈子送走了七个亲人——爹、娘、儿子、女儿、女婿、外孙,还有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那个女人家珍。一个一个,全是他亲手埋的。

到底什么才是活着的意义?


一、败家

故事的开始,那时的福贵还叫徐家少爷,家里一百多亩地,从他家门前一直到工厂的烟囱,都是他们家的。他爹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给这孩子起名叫福贵,希望他有福,也富贵。

可谁知道这孩子从十几岁起就吃喝嫖赌。他最爱去的地方就是青楼。他丈人是城里米行老板,每次他从妓女背上走过他丈人的店门口,都要扯住妓女的头发停一停,喊一声:“岳父大人,女婿给您请安了!”他丈人当时的脸,福贵说“跟松花蛋一样”。

那一年,福贵的女人家珍已经怀着儿子有庆七个多月了。家珍是个好女人,福贵在外面胡来,她一句都没怪过。有一次,她挺着大肚子走了十几里路找到青楼,跪在福贵面前求他回家。福贵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了她两巴掌,然后让两个人把家珍拖出去扔到大街上。

家珍捂着肚子,扶着墙站起来,慢慢走回了家。

她不知道,从那个晚上之后,她这辈子的好运气就用完了。

那一晚,福贵赌了个通宵。赢家是个叫龙二的。后来才知道,龙二跟青楼里的跑堂串通好了,趁福贵擦脸的时候换了一副灌了水银的骰子,一副做了手脚的骰子,赢走了徐家一百多亩地、宅子,和福贵这辈子的少爷身份。

福贵的爹听说儿子把家产输光,气冲冲地要来揍他,走到门口,身体一晃,摔倒在地,气昏了过去。

他爹把所有的地契、房契全都抵押了出去,让人挑了铜钱来,让福贵一担一担挑去城里给龙二还债。那一天最后一担挑完,福贵的绸衣磨破了肩膀,皮肉渗出了血。

从这天起,他就是一个穷光蛋了。


二、送走第一个:爹

他爹搬出徐家祖屋的那一天,慢慢走到村口的粪缸——他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蹲在那里拉屎。但这一次蹲下去之后,就再也没有起来了。

后来福贵把爹埋了。从那天起,他第一次知道钱来得有多难。他从龙二的手里租了五亩地,开始一个人下地,一个少爷开始学着锄地、学着插秧、学着用一辈子没用过的力气。他想着,只要好好种地,日子还能过得下去。


三、被抓壮丁

然后他娘病了。福贵进城去请郎中,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拽着就往军队里塞。那天枪口顶到了胸前,他连反抗都不敢,只能说“我拉大炮,我拉大炮”。

他就这样被带走了。这一走就是两年。

两年里他历经围困和饥饿,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地死去。他认识了一个叫春生的,比他小了好几岁,一起捡馒头、一起逃命。最后福贵被解放军解救了,分了一点路费让他回家。

他到村口的时候,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带着一个三岁的男孩在割草。那女孩穿得破破烂烂的,他一眼认出来,那是他的女儿凤霞。

她喊了一声“凤霞”,那姑娘抬起头来。可凤霞不答应,她嘴巴张了张,没有声音。

家珍后来告诉他:福贵走的那两年里,凤霞发了一场高烧,烧退了之后,这孩子的耳朵听不见了,也不会说话了。

福贵的娘呢?早就死了。死的时候嘴里念叨着:“福贵肯定不是去赌钱了,肯定是出事了。”

讲到这里,你会不会觉得福贵这辈子就已经够苦了?不,一切才刚刚开始。我接下来要说的那些惨事,每一件都猝不及防。


四、送走第二个:儿子有庆

这孩子是福贵全家的命根子。家里穷,他每天天不亮起来割草喂两只羊。他鞋穿得快,被福贵骂,从此他每天光着脚跑去学校,到了学校再把鞋穿上,下雪天也是。

有庆跑得很快。学校开运动会,他一个人甩了所有同学好几圈。他的体育老师抱着他对福贵说:“您儿子以后能跑出国去,和外国人比。”

那一年,有庆十二三岁。

学校的校长——也就是县长的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需要输血。学校的孩子排队验血,验到有庆的血型对上了。医生为了救校长,一直抽一直抽。有庆嘴唇都白了,说“我头晕”,抽血的人说“抽血都头晕”,没有停。

抽到有庆脑袋一歪倒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医生跑出来听了听说心跳没了,接着医生没当回事,骂了一句“抽血的胡闹”,转身又跑回产房,接着接生去了。

福贵赶到医院,认出来——这个校长的丈夫,这个县长,就是当年战场上她认识的春生。

那天晚上,福贵一个人把儿子背回村里。他没有告诉家珍——家珍正病着,告诉她,家珍也活不下去了。他偷偷拿了把锄头,在自己爹娘的坟旁挖了个坑。他舍不得把儿子放进去,他坐在那儿,抱着有庆,让有庆的脸贴着他的脖子。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的。

夜里,风把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露水把有庆的小身体打湿了。天快亮的时候,福贵脱下自己的衣服,撕下一只袖子,蒙住了有庆的眼睛——他怕泥土进去。埋的时候,他把所有的小石头一颗一颗捡了出来,他怕石子硌着儿子。

家珍后来还是知道了。一天傍晚,她让福贵背她去村口走走,走到那条通向城里的小路。她在福贵肩上轻轻说了一句话: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那天的月光,余华是这么写的:

“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五、送走第三个:女儿凤霞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凤霞——那个又聋又哑的女儿,后来嫁了一个好男人,叫二喜。二喜是城里的搬运工,脑袋偏着抬不起来,叫“偏头”。可这个偏头,是这一家人这辈子遇见过的最好的人。

他来福贵家相亲那天没说几句话,第二天却拉了一辆板车回来——车上有石灰,有给家珍特意做的小方桌,还有给一家人的酒和肉。他一进门就开始翻屋顶的茅草,给福贵家从屋顶到墙壁全部翻新。

凤霞嫁过去之后,二喜疼她疼得发疯。夏天家里没钱买蚊帐,二喜先躺到床上让蚊子咬,等屋里蚊子吃饱了、不咬人了,才让凤霞进屋睡。

可凤霞后来和有庆死在了同一家医院里——生孩子大出血。

那天下大雪。福贵站在医院的雪地里,看着雪花把那间小屋子的门挡着,越来越模糊。他听见二喜在屋里一遍一遍地喊:“我要大的,他们给了我小的……”

二喜把凤霞背回家,从城里走到村里。一路上风大,雪打到脸上像沙子。二喜走一段就蹲下哭一会。他对福贵说:“爹,我腰疼得不行了。”

福贵心里知道,那不只是腰疼——那是哭得腰都哭塌了。

凤霞留下的孩子,家珍给他取了个名字。她说:“这孩子生下来就没了娘,就叫她苦根吧。”


六、送走第四个:家珍

家珍活到这里也走到了尽头。她拼了好多年的软骨病,好几次都说自己快死了,又都被自己撑了过来。

最后她是在中午死的。福贵收工回家,凑过去听她说话。她捏住福贵的手不肯放。她身上是一节一节凉下去的——先是手,再是手臂,再是腿,最后只剩胸口那一块还暖着。福贵把手贴在家珍胸口,感觉那点温度从她手指缝里一点一点漏出去。

家珍这辈子没怪过福贵。年轻时被他在妓院当众打骂,她没有怪;被父亲接回娘家又自己走回来,她没有怪;儿子死、女儿死,她也没怪。她临终前对福贵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下辈子我们还要一起过。”

福贵后来跟人说,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把这两句话嚼了又嚼,才说得这么平静的。


七、送走第五个:二喜

凤霞死了之后没几年,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给夹死了。整个人除了脚和脑袋,全压扁了。

据说二喜死的时候,脖子突然伸直了,嘴巴张得很大——那是在喊他的儿子苦根。


八、送走第六个:苦根

苦根成了福贵唯一的亲人了。一老一小相依为命。这孩子聪明懂事,跟着福贵下地,五岁就会割稻子。福贵给了他一把小镰刀,这孩子睡觉都想抱着。

他们俩攒钱,想买一头牛。每天数鸡蛋,每天念叨。苦根说:“福贵,今天买牛吗?”他叫福贵,福贵跟村里人一样——叫福贵,也乐。

苦根七岁那年,有一天发烧。福贵心疼,去借了点糖给他煮姜汤,又煮了半锅豆子——那是一锅用盐煮的豆子。福贵下地干活前叫苦根好好睡。

傍晚回家,福贵叫“苦根”,苦根没答应。他走到床前——苦根歪在床上,嘴半张着,里面还有两颗没嚼烂的豆子。

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一个家里穷得连豆子都难吃得上的孩子,一辈子没吃过几顿饱饭,突然有一锅豆子摆在他面前,他怎么会停得下来?

福贵后来说,这孩子不是嘴馋,是家里太穷了。他说:“是我老昏了头,给苦根煮了这么多豆子。我老得又笨又蠢,害死了苦根。”


九、活着

故事讲到这里,福贵这一辈子的人全走了——爹、娘、儿子、女儿、女婿、外孙、家珍,七个,一个一个全是福贵亲手埋的。

真的太苦了。如果是我,我可能都活不下去了。

可是余华没让福贵死。余华让他活了下去。

故事的最后一幕是这样的:

福贵已经很老了,他一个人又开始下地干活。有一天他路过一个晒场,看见一头老牛趴在地上哭,一个赤膊的男人正在磨刀,准备宰它。这头牛的眼泪从眼睛里掉出来,掉在地上一摊。

福贵走过去说:“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他给这头牛也起了名字,就叫福贵


这时,小说呼应回了最开头的那一幕——一个收集民歌的年轻人在田边歇凉,听见一个老头在吆喝着耕田的牛。这老头边耕田边喊: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年轻人愣住了,他走过去问:“这牛有几个名字?”

老头说:“就一个名字,叫福贵。”

年轻人说:“可你刚才喊了好几个名字。”

老头神秘地朝他招招手。等年轻人凑过去,他指了指牛,悄悄说:

“我怕他知道就他一头牛在耕田,心里难受。所以多喊几个名字骗骗他。他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


唉,朋友们,这就是这本书的全部了。这就是“活着”两个字的全部了。

很多人看完《活着》会说:余华也太狠了吧,他写得太惨了,写得太不真实了。但我觉得,作家写作不是为了“真实”而写的,是为了“表达”而写的。我只是猜测,余华写《活着》,他只是想把对“活着”这件事的理解给表达出来。他要把一种生命经验写到极致,让我们看见——人在极致的苦难面前,到底能承受多少。


十、余华自己怎么说

他在书本的自序里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是啊,人活在这世上,是要送走很多人的——送走父母,送走伴侣,送走最亲的朋友,有时候还要送走孩子。一个人活久了,要送的人就多了。

我们有的还很年轻,很多人还没真正地送过谁。我们还没能太明白死亡的分量,不知道什么是死,也不知道为什么而活,所以就痛苦、迷茫。

但这些,福贵都知道。

福贵不去死,是因为他有着必须活下去的理由。他活下来,是因为还有人需要他记得他活着——他是在替那些死去的人保留名字、声音和来过这世上的痕迹。他不能死啊,他一死,这些人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了。

他对着一头老牛喊这些名字,是因为他心里清楚:只要还有人喊这些名字,这些人就还在世上活着。

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


人活这一辈子,往回看,也要往前看。人生总有疲惫的时候,但我们也要像福贵那样——第二天太阳出来,她还是接着下地、接着耕田、接着歌唱、接着活。

他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是康宁,感谢你的点赞与关注。如果你也喜欢这个故事,你也可以把它说给更多的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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