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篆平反

崔篆平反

朝代: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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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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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篆,汉人也,为郡守,时王莽改制,爪牙遍及各地,严刑峻法,杀戮无辜。篆所至之囚系满狱。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于斯!此皆何罪!”遂为之平反,所出二千余人。吏叩头谏曰:“君诚仁者,然今独君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吾无悔,纵杀吾而赎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无以应。

    译文/注释

    译文
      崔篆是汉族人,当时担任郡守,那时是王莽改制的时候,他的党羽遍及各个地方,用严厉的刑法杀害许多无罪的人。崔篆在他所在的县看到牢狱人满为患。忍不住流泪叹道:“唉,刑罚法律残酷凶狠,竟到了这种地步!这些人都是什么罪!”(崔篆)于是为他们平反,放出来两千多人。他的僚属们都十分害怕,纷纷叩头求他说:“你确实是仁慈的人,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恐怕要后悔吧?”。崔篆慨然,说:“如果杀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这是我的心愿啊!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僚属们沉默不知如何回应。

    注释
    1.王莽改制:指王莽篡权,该汉朝为新朝。
    2.斯:这;这种地步。
    3.峻:苛刻。
    4.辜:罪。
    5.系:关押。
    6.垂:掉下。
    7.涕:泪。
    8.谏:婉言相劝。
    9.无以:没什么用来。
    10.及:到,至
    12.吏: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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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简介

    佚名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yì míng,亦称无名氏,意思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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