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的自述

有人说,很庆幸在他情窦初开的年纪,读的是这本名著,而不是别的言情小说。

这本书是以简・爱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展开的,那么我们这一次的解读也带入到她的视角,去感受她的经历。

如果你在听的过程中,你感到了疼痛,或者感到了力量,那么我们便与她灵魂相通了。

话不多说,我们现在就开始。

我的故事要从那个渗人的红房子说起。

我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盖茨黑德府的舅妈里德太太家里。虽然那是舅舅的家,但在那座大宅子里,我是一个外人,一个随时可以被羞辱的累赘。

那天下午,表哥约翰又一次无缘无故的打我,他抓起沉重的书向我扔来,我应声倒下,脑袋撞在门上,鲜血直流。

那一刻,长久以来的恐惧突然转化为了愤怒,我本能地还了手。

结果呢,里德太太不仅没有责怪她的儿子,反而把我关进了一间终年无人居住的红房子里,那是舅舅去世的地方。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

四周是深红色的窗帘,正中央立着一张粗大床柱的红木大床,挂着深红色的锦缎帐幔,阴森压抑。

我拼命拍门,哭喊着,放我出去,求求你,我知道错了。可是你知道的,根本不会有人回应。

那时候,我像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在黑暗中瑟瑟发抖。

但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人们总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喝,但我已经没有妈妈了。

对于没有人护着的孩子来说,眼泪是最无用的东西。

如果我不为自己抗争,如果我不在这无边的黑暗中点亮自己的灯,我就真的会被黑暗吞噬。

后来,多亏了那位好心的药剂师劳埃德先生,他看出了我在这个家里的绝望,建议送我去上学。

这正合里德太太的心意,她早就急于甩掉我这个包袱。

但在离开那个地狱之前,我打赢了人生中的第一场胜仗。

面对里德太太那虚伪又恶心的嘴脸,我直视着她的眼睛,把积压已久的愤怒喷涌而出:

我不爱你,你也是世界上我最不喜欢的人,你对我很坏。还有这本写说谎者的书,你尽可以送给你的女儿乔治亚娜,因为说谎的是她,不是我。

那次爆发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还有一种像是胜利的喜悦。

那天我头也不回地前往了洛伍德慈善学校。

但我没有想到,洛伍德是另一个炼狱。

哪怕我小心翼翼,厄运还是降临了。并不是我做错了什么,而是里德太太的恶意,像阴魂不散的幽灵一样跟随着我。

她早就向学监布洛克赫斯特先生灌输了谎言,说我是一个忘恩负义、性格恶劣,最重要的是,她谎称我是一个爱说谎的坏孩子。

布洛克・赫斯特先生听信了谗言,总是抓住机会当众羞辱我。

他命令我站在高高的凳子上示众,指着孤立无援的我向全校师生大声宣布:这个女孩不是上帝的羔羊,她是魔鬼的代理人,是一个混入羊群的说谎者。

他下令让所有老师监视我,让所有同学像躲避瘟疫一样远离我,谁都不许跟我说话。

我就那样站在高处,被钉在耻辱柱上,忍受着几十双眼睛的注视。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名誉扫地,万念俱灰,甚至想过与其这样活着,不如死了算了。

散课后,我躲在角落里嚎啕大哭。是海伦找到了我,她是我这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她擦干我的眼泪,眼神超脱,仿佛在看着另一个世界,对我说了一句让我记了一辈子的话:

简,当生命如此迅速的结束,死亡如此肯定地成为通向幸福和荣耀的入口时,我们为什么还要由于悲怆而沉沦呢。

我知道她是在点醒我,生命太短暂了,不该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之所以被他们欺负,并不是因为我不够好,而是因为在乌鸦的世界里,天鹅也有罪。

紧接着,她剧烈的咳嗽起来。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严重的肺病已经让她时日无多了,死神其实就站在她的身前。

可她却转过身来,把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递到了我的手里。

她是我生命里的第一道白月光,她教我宽容,教我忍耐,教我相信上帝的爱。

可是死亡来得太快了。斑疹伤寒席卷了学校,海伦就在那个春天的夜晚,躺在我的怀里,静静地离开了。

她的死让我明白了一件事:生命如此脆弱,我不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烂在泥土里。我要活着,而且要活得像个人样,我要替她活下去。

我在洛伍德呆了八年,前六年做学生,后两年做老师。

十八岁那年,我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的山峦,内心有个声音在呐喊:简,难道你的一生就要困在这里了吗?山的那边是什么,我要去看看。

我想要自由,如果不能拥有完全的自由,至少我要一种新的苦役。

于是我登了广告,收到了一封来自桑菲尔德庄园的聘书,那是我人生的分水岭。

在那里我遇见了他,爱德华・罗切斯特。

我们的相遇并不浪漫,甚至有些狼狈。

那天黄昏,我外出寄信,路面结了冰,一匹受惊的马冲了过来,把它的主人重重地摔在地上。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罗切斯特先生。

他不是那种风度翩翩的英俊绅士,他面容黝黑,眉头紧锁,眼神里藏着一种让我看不懂的阴郁和暴躁。

但我没有被他吓退,我走上前去,让他扶着我的肩膀,帮他重新爬上了马背。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庄园的主人。

罗切斯特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富有傲慢,经常用一种嘲讽的语气跟我说话,但他又很痛苦。

他在上流社会的虚伪里打滚了太久,当他发现我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教师,竟然敢直视他的眼睛,敢反驳他的观点,敢在他面前不卑不亢时,他震惊了。

我们开始沉溺于彻夜的长谈。

在炉火明灭的深夜,我们的灵魂仿佛两簇跃动的火苗,时而交缠相融,时而各自摇曳,在明明灭灭中共舞不休。

他将那些支离破碎的旧梦向我和盘托出,我便以我少不更事,却绝对纯粹的真心相迎。

但是在他面前,我哪怕触怒他也绝不退让。

因为我从不畏惧失去他的欢心,我只怕在顺从中埋葬了真实的自己。

后来他为了试探我的真心,故意带回了一位美丽的贵族小姐,英格拉姆小姐。

在那些衣着华丽的贵族圈子里,我这个贫穷的家庭教师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看着他在那位肤浅但美丽的小姐身边献殷勤,我的心是在滴血的。是的,他成功了。

直到那个夏日的黄昏,在花园的那棵七叶树下,他还在试探我,说他要结婚了,要把我送到遥远的爱尔兰去。

那一刻,我丧失了所有的理智,积压在心底的爱与痛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

请允许我再把那段话,那个定义了我一生的话亲口说给你们听:

你以为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

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

如果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貌和财富,我就要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

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罗切斯特被我镇住了,他让我平静些,他说我像一只发疯的小鸟。

我回他说,我可不是小鸟,也没有落进罗网,我是个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我现在就要按自己的意志离开你。

是的,我不是什么别人的附属品或者宠物,我是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我可以爱你,也可以不爱你,我不依赖于任何人。

之后罗切斯特紧紧地抱住我,他告诉我,那一切都是戏,他真正想娶的一直都是我这个奇怪的小精灵。

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但我忘了,幸福有时候像玻璃一样脆。

其实在大祸临头前,命运已经给过我暗示。

就在罗切斯特向我求婚那天的夜里,下了一场暴风雨,那棵见证我们爱情的七叶树被雷劈成了两半。

而在婚礼的前一天深夜,我从梦中惊醒,借着烛光看到一个从未见过的女人,站在我的房间里。

她又高又大,有着紫色的面庞,血红的眼睛,嘴唇又黑又肿,像个吸血鬼。

她从衣橱里拿出了罗切斯特送我那件昂贵的面纱,当着我的面狠狠地撕成两半,扔在地上践踏。

这种突如其来的惊悚感,让我的身体陷入了僵直,我动都不敢动。

那个女人撕碎面纱后,甚至将蜡烛举进我的脸,在我的眼皮底下吹灭了蜡烛。

我被这极度的恐怖慑入了心魄,昏死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当我看到地板上那两片破碎的面纱时,我才知道那不是噩梦。

但罗切斯特用谎言安抚了我,说那是女佣格蕾丝做的。

为了爱,为了婚礼能顺利举行,我选择了相信他。

直到我们在神圣的教堂里,当牧师问有没有人反对这门婚事时,一个穿黑衣的男人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我反对。

那一刻天塌了。

他自我介绍说是来自伦敦的律师布里格斯,并宣称这桩婚事存在无法克服的障碍:罗切斯特先生十五年前在牙买加娶的妻子伯莎・梅森,至今还活着。

紧接着,证人走了出来,天哪,竟然是我曾经照顾过的梅森先生。

那一刻,罗切斯特的手死死抓住我,他像一头被围困的猛兽,浑身颤抖,眼中甚至露出了凶光,想要扑向梅森。

但在铁证面前,他最终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嘲笑。

重婚是一个丑陋的字眼。没错,我有意重婚,因为我的妻子是个疯子。

他把我们所有人带回了桑菲尔德的三楼,在那里,我看到了那个撕碎我面纱的女人。

那究竟是什么,是动物还是人?她好像四肢着地的趴着,又是抓又是叫,活像某种奇异的野生动物。

当罗切斯特走近时,疯子猛扑过来,凶恶的掐住他喉咙,往脸上就咬,两人随后发生了剧烈的扭斗,罗切斯特险些被她闷死。

原来当年罗切斯特的父亲不想分家,他想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长子罗兰,于是便与长子联合策划,让罗切斯特通过娶妻自立。

他们看中了牙买加富商之女伯莎・梅森那三万英镑的巨额家产,并与梅森家族达成交易。

为了促成婚事,父兄二人还恶意隐瞒了梅森家族的精神病遗传史,甚至掩盖了伯莎母亲被关在疯人院的真相。

后来,这个女人也患病了。

那一晚,罗切斯特控诉着这一切。他跪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简原谅我,我虽然在法律上不能给你名分,但我发誓我会把所有的爱都给你。我们走吧,去法国,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只要我们相爱,那一纸婚书算什么呢。

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诱惑呀。我爱他,爱到骨子里。

很多人都劝我,简算了吧,那个女人已经疯了,你们才是真爱。

当我问我自己,当没有一个人看见的时候,当没有人监督的时候,我要不要遵守我的原则呢?

我的答案是要。

我越是孤独,越是得不到朋友的帮助,越是孤立无援,我就越要尊重我自己。

我想离开就离开,我想结婚就结婚。如果我今天妥协了,我就背叛了那个在红房子里发誓要自立自强的小女孩。

于是在那个黎明,我带上极少的行囊,没有告别,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那个痛苦的男人,我逃离了桑菲尔德。

离开后的日子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光。

我花光了钱,弄丢了行李,我在荒原上流浪了两天两夜,饥寒交迫,像乞丐一样讨饭吃。

但我从没后悔过,因为我知道我是清白的,我是自由的。

后来我晕倒在泽地房子的门口。幸运的是,圣约翰牧师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我。

命运在这里给了我两个巨大的反转。

第一个反转是我意外得知,我在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留给我两万英镑的巨额遗产,而且救我的圣约翰兄妹竟然就是我的表亲。

我不但不贫穷了,我还找回了亲人。

第二个反转是圣约翰向我求婚了。

圣约翰是个好人,但他是一个狂热的宗教徒。他看中了我吃苦耐劳的品质,认为我是去印度传教的最佳助手。

他对我说,简,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但为了上帝的事业,我们要结婚。

这和罗切斯特的爱完全相反。

罗切斯特是烈焰,要将我吞噬;而圣约翰是寒岩,要将我封印。

他企图剔除我凡俗的悲喜,将我活生生的人性异化为他执行上帝旨意的工具。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一的晚上,将近午夜时分,我当时正在圣约翰的感召下,处于极度的精神挣扎中。

突然间,风中传来了一个声音,我听见罗切斯特在痛苦地呼唤着我的名字:简!简!

那不是幻觉,那更像是心灵感应。

后来我才知道,他对着月亮发疯般地呼喊着,那个声音凄厉而绝望,穿透了万水千山,击中了我的心脏。

我猛然惊醒,我怎么能为了所谓的神圣使命而背叛自己的心呢。

第二天一早,我就踏上了回桑菲尔德的路。

可是当我回到桑菲尔德时,迎接我的不是熟悉的庄园,而是一片焦黑的废土。

邻居告诉我,就在我离开后不久,那个疯女人放了一把火,把庄园全烧了。

在最后关头,罗切斯特疏散了所有仆人,还要冲上楼顶去救那个疯女人。

结果疯女人跳楼死了,而罗切斯特被掉下来的大梁砸中。他没死,但他瞎了,还失去了一只手。

曾经那个骄傲、强壮、不可一世的爱德华・罗切斯特,如今成了一个残废的、孤独的老人,隐居在偏僻的芬丁庄园。

我找到了他。当我在那个昏暗的房间里看到他时,我的心都要碎了。

他坐在那里,像一棵被雷劈过的老橡树。

我走过去,把手里的水杯递给他。他用仅存的一只手在空气中乱抓,颤抖着问:是谁?这手指,这声音,是简吗?

我握住他的手,告诉他:是我,我是简,我回来了。

他不相信,他自卑了,他退缩了。

他说,简,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我是一个令人作呕的废人,而你是一个年轻富有的女人,你走吧,我不配。

这一次轮到我来求婚了。

我对他说,爱德华,以前你是我的主人,那时我不愿做你的情妇。但现在我有钱了,我独立了,而你什么都没有了。现在的我们才是真正的平等。

我是你的眼睛,我是你的手,我要做你的妻子,不是因为怜悯,而是因为我爱你。

后来我们结婚了。

正如我在书里写的那句话:读者呀,我嫁给了他。

他说的不是我们结婚了,也不是他娶了我,而是极其掷地有声的:我嫁给了他。

在这场爱情里,简・爱把自己放在了绝对的主动位置。

不是罗切斯特这个霸总恩赐了我一段婚姻,而是我一个终于在灵魂和现实中,都获得了绝对独立与自由的女性,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选择这个男人。

故事讲完了,但很多读者其实一直对这个结局都有些意难平,甚至都不能理解。

因为最后简・爱继承了巨额遗产,年轻又富有,她想找什么样的男人不行,为什么她偏偏要嫁给那么一个已经又穷又残,断手又瞎眼的老男人呢?

甚至还说什么,我们终于达到了真正的平等呢。

是因为简爱骨子里还是自卑吗?是觉得只有罗切斯特跌落神坛,变成残缺的人,她才敢安心的站在他身边吗?

对于这些,我是这么想的。

简爱所说的平等,指的是精神上的平等。

她说的不是这时候的自己配得上罗切斯特了,而是这时候的罗切斯特配得上她了。

因为现在的罗切斯特是那个在火场里奋不顾身,不抛弃任何一个仆人的男人,是那个在生死关头,甚至不惜搭上性命,也要去救疯女人的男人。

此时此刻,他完成了宗教意义上的忏悔,他的身上是发着光的。

他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傲慢的庄园主,他是一个有着崇高精神的人了。

所以他们是两个干净、坦荡、高贵的灵魂,彼此的吸引和靠近。

这也是为什么简・爱可以毫无顾忌的走向他、拥抱他、嫁给他。

在现代心理学中有两个词,可以说就是为简・爱量身定制的。

第一个叫黑色生命力。

什么意思呢?它指的是一种在黑暗、打压和匮乏中长出来的,像野草一样极其坚韧,甚至带着点愤怒的求生意志。

简爱从小寄人篱下,受尽舅妈的虐待,在慈善学校挨饿受冻,但她没有变成一个自怨自艾的受害者,反而长出了一身不屈的反骨。

生活越是踩它,它就长得越是韧性十足。

正是由这种黑色生命力托底,引出了她身上的第二个特质:简爱式的配得感。

这是一种不依赖任何外在条件的自我确认:我配得上世间所有的美好,也拥有随时离开的底气。

简・爱哪怕贫穷微贱不好看,她也是发自内心的相信自己有资格被爱,有资格要求绝对平等的尊严。

当她发现罗切斯特隐瞒了疯妻,哪怕她爱这个男人,爱到了骨子里,哪怕只要留下来就能享受荣华富贵,她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

因为她比谁都清醒,爱人必须先爱己。

如果我们为了得到爱而交出尊严,为了得到钱权而依附于人,那么我们就要做好从此交出人生的准备。

而命运的吊诡就在于,那些靠卑微舔来的东西,大多都是不能长久的。

到最后往往是既得不到爱又留不住人,还赔上了自己。

最后我也想对我自己说:请永远记住,你不需要足够完美才配被爱,你可以用力的拥抱生命,你值得世间所有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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