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国家版权局31日发出通知,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草案文本和关于草案的简要说明。通知同时公布了社会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通知中称,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家版权局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向社会公开草案文本和关于草案的简要说明,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社会公众可以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按照通知提供的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修改草案)
(国家版权局 2012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著作权……………………………………………………………. 6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6
第二节 著作权的归属…………………………………………….. 8
第三节 著作权的保护期………………………………………… 11
第三章 相关权…………………………………………………………… 12
第一节 出版者……………………………………………………… 12
第二节 表演者……………………………………………………… 13
第三节 录音制作者………………………………………………. 14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 15
第四章 权利的限制……………………………………………………. 15
第五章 权利的行使……………………………………………………. 19
第一节 著作权和相关权合同…………………………………. 19
第二节 著作权集体管理………………………………………… 21
第六章 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 23
第七章 权利的保护……………………………………………………. 24
第八章 附则………………………………………………………………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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